2011年4月5日

還是找個地方丟東西好了

所以弄了這裡當文件夾
如果喜歡,想要轉貼我會很開心
如果除了轉貼,還想另作它用,麻煩順便告訴我一下 :p
我喜歡creative commons的理念,但畢竟冤有頭債有主
萬一不小心惹到了誰,也該讓人家知道是我殺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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